资本市场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正不断加力。7月29日,中国证监会召开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年中工作会议,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以及下半年重点工作。会议提出,以改革促发展,更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新质生产力发展。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的包容性、适应性,完善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“募投管退”支持政策,提升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全链条、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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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对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作出部署。与此同时,《决定》多处提及资本市场,包括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,发展耐心资本,完善长期资本投早、投小、投长期、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等。
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,资本市场大有可为。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,资本市场作为链接技术、产业与资本的关键枢纽,在防范风险、促进创新资本形成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,更契合科创企业研发周期长、资金投入大的特点,对发展新质生产力、实现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具有重要推动作用。
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,资本市场自身也将承担更大任务。资本市场要更加精准地识别科技创新企业,特别是中小型科创企业,提升包容性,以更健全的制度、更有效的激励机制,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、市场潜力大、科创属性突出的企业直接融资,激发市场主体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同时发挥市场化资源配置功能,推进各类要素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。
具体来看,首先,要提高公开市场股权融资的包容性、精准性,制度设计向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小型科创企业倾斜,提高对初创期科技企业的甄别能力,覆盖更多优质初创企业。从融资角度看,中小型科创企业既需要创业投资、私募股权投资等非公开市场,也需要沪深北交易所场内公开市场提供资金支持。对此,相关制度安排要精准识别中小型科创企业,健全“绿色通道”,完善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方式。中小型科创企业自身也需要通过不断投入研发资金,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。
其次,引导更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、创业投资基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。当前,政策对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的支持还需完善,市场“募投管退”运作机制仍有待畅通,特别是“退出难”问题,制约了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等耐心资本的循环效率。目前,我国创业投资的退出渠道较单一,影响了资本投早、投小的热情。为解决“退出难”问题,打破循环梗阻,可以进一步拓宽并购重组退出渠道,推动二级市场基金(S基金)发展,优化私募基金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等。值得一提的是,近期多项政策鼓励引导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,这将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全方位、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支持,加快“科技—资本”的良性循环。
最后深圳股市配资,通过强监管、防风险,促进市场稳健运行。无论是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,当市场表现稳定时,会吸引更多企业融资,投资者也更愿意进行长期投资。推动市场稳健运行,离不开防风险、强监管、促发展。对此,监管部门要严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,着力防范化解私募基金、交易场所、行业机构等潜在风险,对违法违规行为“零容忍”。同时,加强投资者保护力度,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。